SJT 142-1996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通用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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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数: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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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09-6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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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,5,备案号:76- 1997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,SJ/T 142一1996,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通用规范,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pecial equipment for electronic industry,1996-07-22发布1996-11-01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发布,前言,本规范文本是SJ 142一7s<电子工业专用设备总技术要求)的修订版,本版本与前版本相比主要改变内容有:,名称略有改变;,增加了可靠性指标等项目;,充实了“试验方法”、“检验规则”中的内容,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,本规范起草单位:国营西北机器厂,本规范主要起草人:许月兰、吕须成、郝恭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,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通用规范SJ/T 142-1996,代替SJ 142-78,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pecial,equipment for electronic industry,范围,本 标 准 规定了电子工业专用设备(以下简称“设备”)的要求,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,包装、运输、贮存,本 标 准 适用于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的设计、制造和验收。本行业各类设备应根据本标准的,原则编制相应的产品标准,2 引用标准,下 列 标 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,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。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,可能性,GB 1 91 -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,GB 3 76 6-83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,GB 3 79 7-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,GB 5 0 80 .7-86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,验 证 试 验 方 案,GB 5 22 6-85 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,GB 6 38 8-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,GB 6 41 4-86 铸件尺寸公差,GB 6 57 6-86 机床润滑系统,GB 7 93 2-87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,SJ/ T 37 -%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型号编制及命名方法,SJ 1 2 76- 77 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质量检验技术要求,SJ 1 5 52- 79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机械装配通用技术要求,SJ 1 6 35 一电子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,SJ 1 6 61 -80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热处理技术要求,SJ 1 7 92 -81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气装配技术要求,SJ/ Z 1 9 41-81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,SJ/ Z 2 0 67-82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锻件通用技术要求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-07-22批准1996-11-01实施,S1/T 142一199,SJ/Z 2068-82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焊接通用技术要求,SJ/T 10674-95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,3 型号、名称与参数,设备的型号、名称与参数按SJ/T 37或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,4 要求,4.1 使用条件,设 备 在 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,4.1.1 气候条件。如表1所示:,温度,几,表1 气候条件,相 对 湿 度,%,毛 85,气压,kP a,86一106,4.1.2 供电条件如下:,电源 供 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士10%0,电源 频 率 偏差为标准频率(50Hz)的士2%a,4.1.3 供气条件,如表2所示:,表 2 供 气 条 件 kp a,气体 一 气 体 压力,水煤气 一空,气,低压30一100,中压200一300,天然气 一 高压 500- 600,重油裂解煤气 一 氢,气,低压3一4,柴油裂解气 一 中 压 10- 50,干馏煤气大于1., 一高压500一1000,氮气 } 氧 气 30一55,4.1.4 供水(一般冷却水)条件为:,a) 进 水 压力:0.2-0.3Mpa;,b) 进 水 温度:5一30r-;,C) 水 质 :,1) p H 值 在 6 .5一 8 .5范围内;,2) 硬 度 不 大 于 2 .85 7mm01/L ;,3) 浮 悬 物 含 量 不 超过20mg/L a,4.2 布局和造型,4.2.1 设备各组成部分布局应合理,便于操作、观察、装拆、调整和维修,4.2.2 设备造型应美观、大方、和谐,外露部分或配套件应与设备整体相协调,4.2.3 大型设备或有几个操作位置的设备,应视需要设一个或几个操作控制装置,一 2 一,S1/T 142-1996,4.2.4 需要经常观察的部位,应设置局部照明,部位要适中,光线要柔和,其照度应符合有关,标准的规定,4.2.5 设备上的控制手柄、旋钮、手轮的运动方向,一般应与控制对象的运动方向一致或符合,习惯要求,4.3 外观,4.3.1 设备的外观应整洁、美观、平整,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凸起、凹陷、粗糙不平、划伤。锈蚀,等缺陷;门窗、盖板应平直,缝隙均匀,不得有明显的歪斜,4.3.2 设备零部件未加工的表面一般应涂以涂料,涂料涂覆的零部件,其涂层质量按SJ 2573,的规定,4.3.3 各种管路的涂色按SJ 1635的规定,4.3.4 金属镀覆及化学处理的零部件,其质量标准按SJ 1276的规定,4.3.5 电气、燃气、气动、液压、润滑和冷却等管路的外露部分应布置紧凑、排列整齐,必要时,应用管夹固定。管子不应产生扭曲、折叠等现象,4.4 设计、结构,4.4.1 设备应具备产品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使用性能,其精度应保证能满足设备的要求。设,备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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